气球






右手边上有一扎气球,粉红淡紫,七只。它的底下掂着份今天的南国早报,带着微微晨露的湿气。
颜说业晓你不觉得你这样很傻么,于是我还是很傻地抱着我颜色美丽的气球招摇在夜晚清凉冷清的街上,脸上笑得肆意。

早上醒了又睡,一直到十点才拖沓着爬起来。十点半搭公车半小时到达西大。
这是计划。
当我站在公车上时是十点三十三,人满为患的31路里我忙不迭把路上买的面包塞嘴里。朝阳广场时才有位置,环顾四周没有老人家,坐下。
后来其间我无数次地给人发信息说你们走了没有我还没到地点换了记得通知——那是因为,当我到达西大的时间实际上是十一点三十八,这段路途的长度出乎意料,我还是败给了自己的悠哉。
更过分的是我居然在西大迷了路,这当然不算什么新闻,这样的事情在西大人眼里习如家常,并不新鲜,我却开始因为自己之前的悠哉更加不安并忏悔。
西大有多大呢?据说没有围墙,东西贯通需要校车接送路途需要花费八分钟。注意,这是车!步行的话半个多小时以上,而且校内道路大多是双行道,绿化太过使它显得阴郁。

见到西门草坪上那帮东倒西歪的同学时,已经过了十二点。
形容下。
忠玲的美丽是不需言语的,瘦了些,仍是沉静安宁的女孩子,乖乖样子。后来她在活动进行不到一半时就提出回家,理由是爸爸妈妈不让在外面过夜。
然后是桂桂,我喜欢叫她桂桂。胖了些,牛仔外套里的白色衬衣前胸有着美丽的蕾丝褶子——我真是喜欢那件衣服啊,还特意赞美了下。
苏其实是我第一个想打招呼的人,他的帽子底下显而易见地光头着,哈,我真是喜欢他这样子,一直都没变,黑色幽默极,脑里想着他贴上小胡子套着不知哪里搞到的燕尾服走路跳跳的葛郎台。很久之后很多人还是会提醒并跟我打听那个吝啬的小老头子,我却都快忘了,自己曾经是那个躺在床上的病恹恹的葛朗台太太。有点好笑啊。
标就在桂桂的旁边,他后来嚷嚷,我都被盯了一分钟人家都没给打个招呼。呵,我心里说,是啊,我故意着呢。这话当然不能对人家帅哥说啦,孔雀毕竟骄傲。
回家前和凌晓的一次通话中,这个曾被梁称之为才女的女孩仍是快人快语,却掩盖不住微微的怯意。我当场否决了她口中的话题人物,当然,我只能不厚道地承认,我一直否决着标来着。
你知道,孔雀太招摇了还真是不好。太招摇的东西,华而不实居多。
另外,我美丽妖娆的女孩颜一身连衣黑裙外套并卷曲长发出现时依然美女极了,比之忠玲,亲爱的姑娘颜显出一种生势浩大的美。
一帮人吃午饭时候有人手忙脚乱地去接蓓蓓,人们似乎对这个武大医学本硕连读的高材女生带着微微的敬意和仰视。她对这坐城市的熟悉程度还不及对武汉公交路线的掌握情况来得多。
其实,她是那么单纯,或者,纯粹的女孩,好象玻璃一般透明却又软绵绵如棉花糖,柔柔弱弱样子,体形很美好,会穿好看的衣服。
可是,也就那样了。她因为不是我希望的那种可以自立独立的女孩,我愤大于爱。

为什么,我总觉得和你们的距离仍是这么遥远并可能更遥远下去。

吃完午饭凡修说去溜冰。
他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黑黑瘦瘦的男孩子,脸上的玩世不恭一不小心就走露迹象。
在整个滑冰的过程中他是唯一一个从头到尾和我双手紧握的人。从套上沉重的溜冰鞋开始是他和旁边的谁一起扶持我并让我从那一刹那的恐惧中恢复心律。他一直在旁边很快地转,我要倒的时候他会及时冲过来扶起。
手紧紧握住时,世界是很安宁且无伤害的,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奇怪,不是么。是从来没有和男孩子有这么近的身体接触的,那会让我觉之害怕。
但后来我让他放手让自己走,我没有再让任何人来扶持,我需要自己来。没人可以帮你一世的,手脚在你身上,思维是具体的,别人做得太多也不可能是全部。
上场的人只有三个女生,桂桂,颜,我。
尖叫声最多的是桂桂,痛得说不出话的是颜,而摔得最多的人是我,当然,我滑得最好。
在快要倒下时我想我不能转到扶手边,不能!那样的想法坚决极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不甘。但我知道,如果我冲向扶手,有了一次那么二次三次就不远了,而这有可能让我永远都学不会使这两只轮子。所以,我愿意摔并只自己爬起来。
苏和标一直坐在场边看衣物,他们为什么不上来这让我奇怪。其实我是最后一个上的,上之前我们三个就坐一块,都没怎么说话。呵,有点莫名其妙的尴尬。当然,我们都表现得若无其事。
后来休息时滑,应该说是挪到他们跟前时苏说,你肯定不是第一次玩,进步这么大。
我真不希望这是讽刺,真的,苏,心里这般说。
颜一直没怎么说话,她黑颜色的外套群在这个场合里有点残忍了。我不怕,跌了就坐地上,她靠在柱子上看我,有点无可奈何。
其实,你在想什么呢?不要想很多,好不好。业晓并不认输,她其实很勇敢,只是她一直没有透露。当你看到她的坚忍时,请不要拒绝或者害怕或者,恨。我知道,这是有可能的。我们性格里有很离奇的相似极的东西,它让旁人感觉害怕。我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更多时候你太耀眼了而已。

溜冰场里出来后为等学和赛,男生们跑球场打球,我们仨女生就站旁边吹风。
可真冷啊。
那时候头疼,大汗之后风一吹就难受极。更因为之前肢体的不自然伸缩在紧张过后突然松懈下来,我靠在树下,觉得困啊困。特别特别难过,是,心里的那种难过我不知道为什么。
小伤的信息我回得很慢,因为桂桂和颜就在身边,我保持着坐的姿势,任她们俩俯视或靠近了一起拍照或者帮她们以仰视的角度取长的远景照全身。
她们还靠我身边吃东西,我一边说话一边敲字,真的很冷。颜找了谁的衣服给我批上,很温暖,心也是。
灯心绒的外套,我本以为是苏的,本以为。我居然还有这念头,看来果然是让风吹得神智不清了。
手机快没电了,其实那时候我很想这个给我信息的人电话,想和他说话。用声音而不是文字的形式,想用声音把自己的头脑理出路子来。
这其实是不现实的。
我一大早就很不安地计划着这次的聚会,然后随他们吃东西,溜冰,看他们打球,吹风,我做着与自己平时生活出入太多的事情。
我们这么多的人,忽然之间从全国各地跑回来聚在了这里,好象这中间根本没有时间和空间的距离,面面之间我们还是那些狭小教室里争吵笑闹或者之前甚至照面不曾言语而今却热乎乎打成一团。
这样的情谊,真实又热烈得让人感动却又怯于接受。
我很爱他们。
在手机快没电时给爹发了最后一条信息,我的底线,永远是家人。

在去KTV厅前我们还在马路上游荡了很久,最后大家去吃东西。
我和学、塞一桌,颜和另外三个男生一桌。
颜说学你赚大了,两女一男,学就嘿嘿笑。我一想不对啊就掉头对颜说,应该你赚了,你这是三男一女啊。于是全场笑得哗啦啦。
真开心。
不过要提一下,那家店的老友粉似乎不咋地道啊。撇嘴~

一听说KTV厅是在邕江宾馆,塞马上舌头打结,那地方!那可是人明星来我们这举行演唱会的驻扎根据地啊。
不管怎么说二十人就这么浩浩荡荡进发了,之前还把在超市买的零食藏好衣服啊背包里。
拉开橘黄色的落地帘子,南宁的夜色浑然天成刹时入眼,启制轻声说,多好看啊。
我不说话,那些有和或耀眼的光芒以及光芒穿梭其间的树木并树木之下行走的人,让我五楼之上的人从视线到心,都暖暖的。
当一座城市的人气和活力完全将建筑的强硬线条覆盖时,这座城市才能存活下去。而是多么高兴我的家乡正用它的具体来证实了这活的力量。
或者是我想太多了么。这个狭小的空间被窗外夜景衬托得更空更小,我觉得压抑,闹哄哄的人声音乐声四处迸裂,头又疼了。我想离开这样的情绪。
呵,就自己对啤酒灌入的能力我还是很吃惊的,毕竟我并不多喝酒平时,应该说基本不喝。想起有些人说过看我拿杯拿瓶子的姿势,想我一定是很会喝的,我那时一定认真地回答过那些人们,是的,但那是以后,以后一定会的。
其实,我害怕自己不能坚持害怕自己醉了后不能自持,害怕不能掌控的场面,所以我一定不可以醉,所以,我要凌厉地持守,我要学会喝酒,喝很多。
看他们男生拼酒,一瓶尽。静在和凡修拼时终于还是咽不下半瓶就停了,我看着凡修涌动的喉结,很冲动地就抓起了半瓶,开始灌。第一口就撒了出来。他们都笑笑,什么都没说,不了了之了,我也当没发生。
其实它已经在发生,不是么。我的酒量,毕竟是比不上颜的。
在聚会的过程中烟一直不停萦绕,我终于忍不住了,KTV空间不比露天里,人又多又没给开空调,这几乎能让人窒息。
深恶痛之于烟,或者吸烟的人。
我拿过标的烟盒问,还有么。
标说没了,但已经被我抽出最后一只,他没办法。
旁边的葛帮点上了,第一次没成功,再来。我把烟雾吐出时,没感觉。标说其实烟之所以让人迷恋就在于尼古丁。
多可怕啊。
抽到第三口我把烟灭了。
大概很多人想我多奇怪。
这只烟,让标或其他的男生来吸,他们就会从头到尾地把烟雾往我们肮脏的空气里继续吐,而我来的话,却只是三口。
这,毕竟是业晓抽的第一只烟,她的牺牲已经很大了,虽然还不一定能得到理解。

那些花儿,她们都还在么…各自在天涯。
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一路从泥泞走到了…
三年了,我们一直相互握起话筒,唱它们。我和颜,我真是喜欢这样的默契,很喜欢很喜欢呢颜。

多时候苏就坐我旁边,不管我唱不唱,他都不说话,不抢话筒也不推让,他看起来傻得可爱,那个木木的苏,还是没变。颜说还是这么幽默,我说是啊。
这里面有长长的想念和笑声,不说。
苏的声音其实很好听,低沉,很具磁性,后来我很抱歉当他小小声说其实他也想唱那些花儿时,颜和他后来又合唱了一次。反正,苏真不是盖的.)
还记得那么清楚那块板报前他哼哼哈哈双截棍的情景,觉得他真是个快乐自我的孩子。
那时候,也有记忆和温暖的。仍是,不说也罢,呵呵。
(高兴的是,唱了都是你)
凡修嚷嚷,把麦给我,我是霸!
他还真是把这句话落实得够好,到结帐离开时苏忍不住把他欠倒,作势揍他。我从旁边跳开,笑得特别开心,哈哈,真的很好玩。

气球是在快进电梯时我趁柜台没人偷偷拿的,刺激极了。被人很是嘲弄了一番,不提。

站在街角时是凌晨四点,计划里要去中山路吃消夜。
当站在这条南宁市最著名的夜市小吃街上时,呈现面前的却是垃圾啊食物啊狼籍一地,人们慌乱神色里有慌张也有看热闹的雀跃,而不远处,消防水注喷涌不止,浓烟穿梭升腾于林立的高楼间,怪异极了。
居然起火了。
我第一个钻进人群,想知道怎么回事,苏,颜和康立也进来。
眼眼睛定定地看那些浓烈的雾气,我害怕楼房里会失却掉生命。这不应该的,也不要,这就是我的希望。

没有东西吃了,头昏脑胀后叫夜风一吹就清醒过来,饿了。
对莲说,我想吃肉,想吃我妈刚包的粽子了,让我咬你一口吧。莲就把手伸了过来,咬吧!
我哈哈笑,没治了这帮人。

我们说,今天要买份报纸的。我是多么怪异的夜晚,连事件的发生也要赶在我们的意外里。

开始在街头晃荡。
这情景何其相似啊,也是去年也是差不多时间里,也是从K歌房里冲突出来,无处可去,一帮人就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但今年是最后一次聚会了,明年真的不会再有。大多数人都毕业,心情,心态,都不再纯粹如此。
居然还是在朝阳花园的树下,不过现在他们居然玩牌,我们的生命里真不是一般的坚强啊。
去年就是在这里说再见道分手的,咳,我又来啦…

我,莲,学,塞,穿过马路走到对面的麦当劳。在舒服的高脚凳上我们慢吞吞地消磨小小的冰淇淋。说实在我很高兴这地方还有冰淇淋,因为在街头问过不下五次同样的问题而答案仍是如出一辙后我已经放弃念头,所以在这一见马上神经质地想吃。当然啦,穷人也消费不起啥的,买它是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占人家地盘而心不安少些。
几个人墨墨迹迹地蹭时间,还很不厚道地分析身后三名男子之所以兴高采烈地半夜饕餮很可能是因为他们抢了银行高兴过了头就在这庆贺呢;还有那一家三口,你看都什么时候了爸爸妈妈还把小朋友带出来估计是全家人睡不着了出来溜马路,不过这样对小朋友太残忍啦,这爹妈都咋当的!说到义愤填膺了当用眼角乜了N次。觉得太残忍我们又换个版本,说他们一家有可能是刚从别的国家回来未适应时差,半夜觅食呢。
哈,无聊。
麦当劳实在太舒适了,我们吃完冰淇淋又啃瓜子,都快睡过去了,这才决定出去。

然后,告别……不想说了。

是莲最后送我上车的,我们靠在百货大楼下,面前是渐浓密的人群和嘈杂的车鸣声,却不想上车了。
莲可爱地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我知道这里面一定有故事。
可以看到她脸上的笑容,和爱有关的人,和爱有关的面孔,都这么柔和而美丽,我善良可爱的莲啊。
是第一次,我主动开口和我亲爱的家乡的人们说起事件的过往。
清晨总是凉意很深的的,我能感到自己萧索的身体里肢体的每个细节都松懈不堪,眼角是酸涩的,我觉得疼,深呼吸再深呼吸。
我会因为恨而让自己活得更好并更开心快乐。
可是一个仍能让我恨的人,我想我是不会放弃的。
我惊异地看莲,她脸上写着的都是笑容的纹路。

在莲接电话时我上车了,临时要了份报纸。
我们都没时间挥手再见。

是的,我很困,公车上无数次张开眼睛,但那长被目击的大火终究还是没有报道出来。
有些事情,总是来得太迟,我们已经没有耐心和力气了,所以,我抱着我的气球,睡过去。


用了近三个小时敲这些字,脖子因为昨天滑冰而疼起来,而一夜无眠一定也在面上留下无数痕迹,外面亮堂堂。
我,很麻木。
有些事情,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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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斯

这是一个下午,阴郁的教室里阳光惜若珍宝地撒在我昏噩的情绪里,于是得到那么一小会的惬意,那谁啊,总是这样偷懒这样虚耗着生命。我也许什么时候就殚精竭力掉了。
这个时候,有信息到来的轻微电麻感。
它说,你回家了么,我是韦欢,还记得我么。
那时候阳光可以看到我脸上细微的绒毛有轻微的跳跃,是的,她在微笑。
小斯,心里咬出两个字。

我愿意喊他小斯,安静安宁的名字,是戴黑框眼镜的小斯才有的名字。
他真是好看的孩子,男孩子。
皮肤白皙,眼睛轮廓明显,眼睛却藏得深极了,幽幽的。笑的时候露出很白的牙齿,似乎很碎很密。
穿灰色的大毛衣,太大了,可以看到一大片斜斜的锁骨。
一直认为那两小块的骨子是女孩子身上最诱人的地方,换句话是,性感。
暧昧而蛊惑,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势,看似良人却柔媚惑人,实在祸害。
这才是高手呢。
我其实就是在说,那片锁骨,真的美丽。
它却长在一个男孩子的身上。
男孩子小斯一定想不到他旁边蓝色长衣的女孩会有这么细密的喜叹。
他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可爱极了,呵。
除了口音不清楚外,这孩子外观上给人的第一印象真的很好,是让人产生愉悦的那种美好。
那时候他自西回我自北往,我们相遇在同一列车上。

你要多吃东西啊,这么叟。
我能想象他敲这个字时的心情,他一定很疑惑为什么没有“瘦”而是“叟”。他的口音依然没改过来呢。
这孩子,我在阳光下笑得安宁。
他还记得我样子么。

在桂林转车时本来已经错开,没想到后面在候车大厅里又碰上了。
心里的欢喜是真实的。
华颜赶过来送我,事实上,哪怕已经一年未见她出现所获取的惊喜仍盖不过男孩子小斯那在候车大厅一闪而过的身影。我们真的只不过在异乡的车上相遇了十个钟头而已,我却宁可背叛五年情谊的朋友,精神出轨,可以原谅么。
没人知道。
在上车前进洗手间,出来时候头没抬,但能感觉他走过来然后眼神怯怯探视。
装作没看见。
那样的甜蜜其实很忧伤,我们大概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曾陷入,电光火石的一瞬,真的。可是,也只不过一瞬而已。
再转身就已经陌路而过的生人了。
世间诸事皆此。

在见到那个女孩的第一眼时我就能感觉她的与众不同。
柔美,坚忍,善良,圣洁,她像一种美德。这种美德无时不在地遍布出范围广大的气场,而小斯似乎安然受用这种氛围。
说实在,我也愿意沉溺——更何况那些男孩子如小斯呢。
她和他,应该在一起,才好。
我微笑地想,胸口微微起了凉气。

从桂林到南宁不过三四钟头,那一路的忐忑随着车轮碾压回来激荡着,好象找不到出口的房间里不停不停走动发出的声响。烦躁却又没有方向。
我们隔着过道。他和其他孩子在玩扑克,我把脸埋下来,在小本子上划些字。
写着,猫猫猫。
那时候谁会知道,爱情可以轻易降临,然而过于轻易降临的爱情却极容易碎裂。经不起推敲的不是爱情本身,是爱情里的人总是自以为是,那些欺骗的面不改色而另一些则堕落得心甘情愿,后者无知无觉,其实不过变相的傻子罢了。
那时候,只不过是那时候,后来的事谁会知晓呢。我们都不是女巫或先知,是吧。
天暗下来的时候,我终于把笔停住。看窗外。
对面的女孩在看书.金庸,她在看金庸,我心里笑,觉得真喜欢她。
我们终于一路都安宁不语。
然后呢。
然后下车,然后告别。
然后时光过处,面目模糊。
把遗忘塞进某个借口里告诉自己我们有什么理由再联系对方呢。
那就不联系吧。

有一天,昨天,在这样一个冬日有暖阳的下午,他给我信息,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多吃东西啊这么叟。
我这才发现原来记忆始终鲜活如初,它们一下子像暴烈开来的花朵一般汹涌地布满记忆的味蕾,明艳极了。
我想起那张漂亮的男孩子的脸,幽幽的深渊那双黑框眼镜之下的眼睛,还有他斜斜的诱人的长得比女孩子都要美好的锁骨,它们明晃晃地落在那扇车窗上,背景是倾斜一地的夜,演奏的却是无主题至上的羞涩心动。
虽然,它可能不是爱情,但依然美好。
你觉得么。

去年此时,我们相遇,而后,还会不会错过。
去上海或南京吧,努力考去那里,小朋友,我会去看望你。
我已经不想,或者不会想很快地,去看望那片大片的油菜花了。当爱情消失并且终于不再疑惑并记恨的时候,我愿意行走他方,而不再是它(希望一日能以更纯粹干净的心情去膜拜,那片油菜花,确实很美好.铺天盖地的颜色,汹涌的喜悦).
上面这段是对一只猫说的,我想把希望留给别的人和别的城市。
所以,去往别的城市,开始和别的人的际遇,开始和别的人的爱情,那要多好。
多好啊。

我想这样,微笑。
小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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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不快活 [原]

[img]http://images.blogcn.com/2006/12/26/9/lovetequila7,20061226162512.jpg[/img]

[color=Purple]那时候,我以为他会死
而他死了,我将不再快乐
后来他活了
我依然不快乐

为什么...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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